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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顺杰合作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7:52:03 浏览次数:1255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就2026年度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顺杰合作社)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AST2026050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AST2026050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顺杰合作社)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100200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包组1

1

干燥机

10

600

2

监测系统

10

10

包组2

1

集中进出粮系统

1套

90

2

湿谷仓

7

70

3

干谷仓

7

70

4

除尘装置

3

60

5

稻谷烘干前/后处理设备

2

102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包组1为烘干机械,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2为辅助设施,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供应商需对本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通用设备制造(生产或销售)或农用机械制造(生产或销售)(包组1)、粮油机械制造(生产或销售)或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生产或销售)(包组2)的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50017:00。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2026年度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顺杰合作社)设备采购投标报名文件”以及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62143015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621500。

、开标时间:2026621500。

、开标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

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2026年度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顺杰合作社)设备采购》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信息查询: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zhonganpm.com/)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

联系人:

电话:0754-89399539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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