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地垮塌事故的角度来谈谈监理制度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9-10-22 14:52:16 浏览次数:916

 2017年3月27日下午,湖北麻城一工地发生一起模板支撑脚手架垮塌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模板支架搭设没有施工方案、也不符合要求,所用的管材和扣件质量不符合要求,混凝土浇筑工序不当,在逐渐增加荷载下超过模板支架承载能力,导致失稳垮塌,人员坠落,造成伤亡。这一事故暴露了多方面的管理问题。事故单位没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没有委托监理单位,在无资质、无人员、无管理情况下违规违章建设,地方政府在相关单位未按其职责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与此同时,建设单位严重违反了国家《建筑法》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各级管理单位及人员放任事故隐患长期存在,轻视工程监理作用,导致事故的发生。

一、案例材料

2017年3月27日下午2时35分,湖北麻城五脑山一水上游乐园项目综合楼穹楼模板支撑脚手架突然垮塌,致15人被困。事发后。黄冈市、麻城市两地启动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迅速调度黄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特警大队和麻城、红安、团风三地公安武警消防官兵100余人、各个专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30余人携带救援装备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经过59小时的应急救援,15名被困人员被全部找到,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随后,湖北省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进驻麻城开展调查,相关涉案责任人随即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发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黄冈市委市府一把手十分重视,省委省政府亲自督办,市委市府一把手亲临现场指挥施救。现场施救、医疗救治、善后处理等6个工作组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事发现场建筑呈四方形,高十余米,为景区水上游乐园项目综合楼,楼顶面积100余平方米,垮塌的脚手架约30平方米。

事故经调查组查明,这是一个未批先建、没有办理任何建管手续、无监理单位参与的违规违章工程。项目名称为五脑山仙山牡丹博览园水上乐园,该项目为麻城市五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招商项目;投资单位为麻城仙山牡丹园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武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某建筑设计院湖北分公司;没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监理。

二、事故原因探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已在前言中说明,故不赘述。事故的间接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除了媒体和官方报道的外,我认为还有以下主要原因。

1、严重违反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是项目的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只有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工程才能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建设制度就是我们常说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总承包制、工程监理制共同构成的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2、 淡漠项目负责人职责,看不清时代信号

2014年9月出台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终生承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难道该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就没有看到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已施行了两年多,修改后的《安全法》加大了责任,加重了处罚,加强了监管;这正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劳动者负责、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强烈趋势。这么强烈的信号难道可以视而不见吗?

3、对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足

从全国安全生产的情况来看,国人并不乐观,形势是严峻的,压力在增加,很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在不断增加。如今媒体报道十分发达,事故的报道十分及时,大家都应听到看到为什么不重视?不重视的原因是认不清形势。

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足,那是对生命的“红线”、法律的“底线”不予重视。因此,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务必认清形势,做好防范。

4、忽视工程监理作用

强制性监理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原国家建设部在2001年以8号文件作了《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其中旅游项目必须实行强制监理,遗憾的是,事故单位没有委托监理。

5、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模板支架搭设、混凝土浇筑的作业技术文件,因为是无资质、无人员、无管理的施工,作业人员只能随意施工或者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就开始施工,导致作业混乱。这也是发生垮塌的重要原因。

三、强制监理必须坚持

我国监理制度实行快30年了,近三十年来,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巨大成就的表现应是:推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成就;加强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成就;保证了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发挥的成就;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发展的成就;推进了我国工程管理的国际化的成就。这些成就足以证明推行建设监理制的必要性。

麻城垮塌事故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委托监理。官方用语是“无监理单位”,很明显是建设单位没有委托监理,没有委托究竟隐藏什么呢?简言之是怕花钱,不愿支付监理费。实质是什么呢?轻视监理,忽视监理无形和有形的作用。因此,建设领域不论怎么改,强制监理必须坚持下去。

因为近30年的工程建设实践,工程监理的作用不仅巨大,而且功不可没。在改革阶段,为保证监理行业稳健发展,强制性监理不能动摇,必须坚持。我个人认为还需从如下方面深入。

1、全面介入设计阶段,体现监理“高端”

从近年监理项目看,设计上有很多问题,集中表现在由于建设单位追求快速营利,收回投资,不仅要求施工赶工,而且还要求设计赶工,导致设计深度不够,存在“跑、冒、漏、碰、错、缺”的设计质量问题,不出纸质版出电子版的图纸,不给蓝图,给复印件电子件。设计修改、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不签字盖章的太多了。建设单位不愿找大型设计单位设计,为了便宜,专找设计管理体系不健全设计所类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果监理全面介入设计阶段,不仅可以提高设计质量,有利针对性施工,而且还能提高监理水平,进入监理“高端”。

2、理清职责,纠正错位

主体责任必须改进,把监理工程师从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繁忙中解放出来,主要抓程序管理、方案审查、工序验收。在人员配置上,不要追求人头数,要素质和能力,配置数量与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匹配。

纠正错位,应该是迫在眉睫。首先是角色错位问题,由于强制性的认识有误,建设单位认为可有可无,在项目上有的监理机构成了建设单位“跑腿”、“传声筒”、甚至是“傀儡”、如现场检查施工人员要监理到场去数人数,更为严重的是,出了问题的时候成了“替罪羊”,这是与建设单位的错位。

其次是与建设行政部门的错位。由于国家把一块蛋糕分给了监理一部分,监理无形成了其附属品,成了助手或拐杖,本来很多问题本不属监理责任而硬性强加监理,如违规违章建设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问题,甚至违规违章建设是政府部门默认或介入了监督,硬要说监理工作不到位,更为不该的是要监理做“恶人”。

第三种错位是与承包商之间。监理质量控制和验收包括了工序和隐检,建设单位只要成果,只要工程合格即可。但政府的系列文件和规章强制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无形中监理人员成了施工方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角色了,致使建设单位要求监理非这样做不可,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如做不好,要交违约金、罚款。

第四是责任错位。一是项目法人责任错位到监理身上,政府监管部门一到工地不查头尾,只查监理;二是项目经理责任错到监理身上,本来“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贯原则,却都装进监理的“口袋”里去了。三是把建管部门的责任错到监理身上,如建管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是不停也要监理负责。

四、结语

麻城模板支架垮塌事故影响之大,轰动了全国。事故的教训也是深刻的,9死6伤,不幸的不只是亡者和伤者本人,伤害的是15个家庭活着的人和健康的人。工地施工安全不是小事,是参加建设的人本人和各自家庭的大事,人死不能复生,补再多的钱都无济于事。因此,我们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和各种制度。监理制度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通过近30年的实践,工程监理取得的成就足以证实强制监理的重要性。应该说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更不用说现时期,强制监理是不能动摇的,必须坚持下去,给国家建设提供应有的质量安全保障、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这才是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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