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如何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发布日期:2019-10-22 15:22:19 浏览次数:735

  监理单位作为建设领域中的三大主体之一,安全生产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国务院393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就明确了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即第三章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条例》,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首先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好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企业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制度中的核心制度。而安全生产责任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殊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工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深度≥5m)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并组织专家论证,审定,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2)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0m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字。 

    3)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指导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1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1和3.2.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4.2.3和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4)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的安装、使用、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距,超高、变幅、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全格证书。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签字,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得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安装设置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对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与作业点的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m以外,不得建在管道煤气和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瓶或硬塑料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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