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红场镇潘岱村茶产业“先锋工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17:11:54 浏览次数:2306


潮南区红场镇潘岱村茶产业“先锋工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ST20240718

项目名称:潮南区红场镇潘岱村茶产业“先锋工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审核金额(元):¥465351.5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912.50元)。

最高限价(元)(如有):¥465351.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潮南区红场镇潘岱村茶产业“先锋工场”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原“先锋工厂”进行改建,第一层建设茶文化体验区及展示区;第二层建设益农信息社(直播销售区)、品茗室及卫生间;第三层建设茶文化体验区配套,设置咨询服务区及露天茶室。招标范围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预算审核书的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提供2023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供应商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719日至2024年7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30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730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023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苏林

联系电话:0754-83754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联系电话:13433871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

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人民政府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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