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沙陇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沙陇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AST20240808
2.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沙陇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2000.00元/年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1.2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8月20日(9: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报名人应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人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09月04日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六、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15时00分。
七、开标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八、公告期限: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5个工作日)。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沙陇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368650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433871464
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沙陇中学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